中國香港現代五項總會申訴機制

一、目的

為保障運動員、教練員、參賽單位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,確保賽事公平公正,依據國際現代五項聯盟(UIPM)規則及香港體育法規,特制定本申訴機制。

二、適用範圍

適用對象:總會註冊運動員、教練員、技術人員、參賽隊伍及賽事相關方。

適用場景:賽事成績、判罰爭議;技術規則執行爭議;運動員參賽資格爭議;紀律處罰決定申訴;其他違反體育精神或總會規章的行為。

三、申訴原則

公平性:獨立委員會處理,利益相關方回避。

時效性:申訴需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訴要求(見流程)。

證據導向:申訴方需提供有效證據(錄影/檔/人證等)。

非干預原則:賽事進行中不影響裁判現場裁決(賽後申訴)。

四、申訴流程

申訴方須於爭議發生後48小時內(重大賽事可縮短至24小時)向總會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訴,材料須包含申訴說明文件及相關證據(如視頻錄影、規則條款、書面證言等)。總會秘書處或賽事申訴專員作為受理窗口,將在收到材料後8小時(工作時間)內完成初步審核,確認材料完整性並通知被申訴方。若申訴存在超出時限、材料不全且未在12小時內補正,或事項不屬本機制適用範疇(例如主觀評價類判罰)等情形,將予以駁回。

通過初審的申訴將由中國香港現代五項總會之上訴委員會審理。上訴委員會須於受理申訴後48小時內召開聽證會(可採用書面或視頻形式),聽取申訴方與被申訴方各不超過15分鐘的陳述並進行證據質詢。聽證結束後,上訴委員會將通過閉門合議在72小時內作出書面裁決,裁決類型包括但不限於:駁回申訴、撤銷或修改原決定、裁定重賽或部分專案重賽、建議紀律處分等。

裁決結果將在中國香港現代五項總會官網公示,並以書面形式送達雙方。該裁決視為總會最終決定(涉及興奮劑等需上訴至國際組織的事項除外),總會將監督執行裁決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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